朗朗在白宫宴请胡锦涛的晚会上选择弹奏电影“上甘岭战役”中的插曲“我的祖国”一事,这几天在各个中文网站掀起了阵阵波澜。有人称朗朗是一个替共产党唱赞歌的御用钢琴师;有人指责他有意侮辱美国;还有人怀疑,选这首曲子是否是个人行为?还是与中国政府的预谋?朗朗和中国政府想要借这个曲子向美国传送什么信息?也有人觉得这不过是一个无心之举,不必上纲上线。我觉得中国人不必去替美国人操心他们是否受侮辱,因为显然美国人并不在乎在白宫演奏了抗美援朝的曲子。到底当初选这个曲子是否有意要侮辱美国现在也不再重要,因为哪怕是有意,显然没有在美国人身上奏效。但是,朗朗在这一事件后的两个不同回应却让我看到了朗朗没有灵魂不诚实的一面。
朗朗在白宫演出结束后在自己的博客里写到:“能够在众多外宾,尤其是在来自“五湖四海”的元首们面前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乐曲,仿佛是在向他们诉说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人的团结,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
在中文界掀起朗朗白宫钢琴曲风波之后,朗朗接受了美国公众电台NPR节目主持记者Melissa Block的采访,其中一段对话如下(英文原文见附属):
“记者:该电影(指“上甘岭”)描写的是一场战胜美帝国主义的战争,曾被用来作反美宣传。但当我今天问朗朗时,他说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事。
朗朗:真相是,我只知道这段音乐曲调优美。我曾经无数遍演奏过这首曲子,因为这首曲子是一首艺术上非常美的曲子。我从来没有想过这首曲子的背景。
记者:你知道,很多中文博客抓住这点,说这是一个世界著名钢琴家利用这个机会在美国向美国人展示中国人的民族主义(这里的nationalism民族主义,就是西方人眼里的中国式爱国主义)。
朗朗:我根本没想要做这样的事。首先,我从少年时代就在美国长大,...,中国美国都是我的家,我对美国怀有非常美好的感情,我的很多好朋友,很多老师都是美国人。对我来说,能被邀请去白宫演奏很荣幸,特别是为我家乡的主席和我居住国的总统演出。所以,我只想要最好地展示这段曲子的优美曲调。…”
显然,朗朗在回答美国记者时否认了自己选这个曲子有任何展示中国的意图,完全是出于曲调优美的艺术考虑。他在中文网站里说一套,在西方人面前说的却是另一套,明显是个不诚实的人。只要有点常识的中国人,都知道这首曲子是歌唱中国的,题目就叫“我的祖国”。选这首曲是否有意去侮辱美国,我们无法下结论,但选这首曲子不完全是出于曲调的原因,而是为了赞美中国,做爱中国的姿态,是很显然的。朗朗在自己的中文博客里也清楚地表明了,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曲子是要诉说“中国的强大”,“中国人的团结”。作为一个定居于美国的人,我想他一定知道中国政府在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气急败坏的表现。中国那么强大,为什么还要害怕一个书生,为什么要害怕一个书生获得诺贝尔奖?中国人那么团结,为什么要设文字狱将一个正直的有责任感的中国公民关进监狱十一年?作为一个从少年时代就来美国的人,连这点是非都没有学会辨别,连这点正义感都没有,却跟在共产党后面说空话,去歌唱一个人民连基本人权都没有的国家的“强大”并以此为自豪,说明朗朗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没有思想的钢琴演奏匠,只会学技艺,而没有能力感悟人文精神,没有能力发展灵魂。作为一个被爱自由爱民主的人民捧红的钢琴明星,朗朗不借助于自己的明星地位,去宏扬一些对中国人民真正有益的东西,却去做共产党御用使者宣传什么“中国强大”,而且在西方人面前又不诚实地掩饰自己替中国强大唱赞歌,对共产党献媚的真正意图,把自己对这首曲子的选择说成是纯粹的艺术考虑。
朗朗为什么要在西方人面前掩饰选这首曲子时自己对歌词含义的赞赏?因为他知道,他如果说自己支持中国式的爱国主义,那他就会遭到很多西方人的唾弃,就会失去不少西方市场。他在西方人面前讲自己对艺术的热爱,讲对美国的感情,在中国人面前讲为中国强大自豪,讨好共产党,都是出于商业考虑,希望能同时占据中国市场和西方市场。一个没有是非观,没有正义感,没有灵魂的人,是不会真正爱任何一个国家的。
我过去就不喜欢朗朗,曾经看过一段对他的电视采访,和一些他演出时的片段,觉得他接受采访时虚假做作,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暴发户式的土气,演出时则表演痕迹过于明显夸张,缺少来自内心深处的真情。如今我明白了,一个没有灵魂没有内在的人,只有靠表演做作来展示自己,一个没有灵魂的钢琴演奏匠,钢琴技艺再高,也成不了有气质的艺术家,难怪看着像土气的暴发户。
NPR采访原文:BLOCK: The film portrays the war as a triumph over U.S. imperialism and has been used as anti-American propaganda. But I when I reached Lang Lang today, he said he had no idea about any of that.Mr. LANG LANG (Pianist): The truth is, I only know this piece because it's a beautiful melody. And, actually, I played many times as encore before because it's, artistically, it's a beautiful piece. I never thought about, you know, and I never knew about anything about, you know, the background.BLOCK: Well, some people, as you know, on blogs in China, are seizing on this, saying that it was a moment for a world famous pianist to sort of drop a note of nationalism, of Chinese nationalism into the States here.Mr. LANG LANG: You know, that's the last thing I want to do because, first of all, you know, I grew up as a teenager in America. I mean, I studied at Curtis. And I feel both China and America is my home. And, you know, I have a really wonderful emotions towards American people. And I have a lot of my great friends, my teachers, are all from here. So for me, you know, to be invited to play at White House is a great honor. And especially, you know, to play for president of my homeland and also the country which I live, which is America. So, I only wanted to bring the best, you know, of the music melodies. And that's it, you know. I am absolutely say it from bottom of my heart that, you know, I think music, it's a bridge between our cultures.
Wednesday, January 26, 2011
Saturday, January 22, 2011
红卫兵热爱毛主席与美国人热爱奥巴马之不同
最近在网上读到一位当年的中国红卫兵在参加奥巴马总统在亚利桑那州主持追思纪念会时,看见美国年轻人见到奥巴马时又吹口哨又尖叫的兴奋之情,说是联想到自己当年作为红卫兵小将在天安门广场被毛主席接见时的幸福心情,颇不是滋味。这不是我在中文网上第一次读到中国人看不惯美国人对奥巴马的热爱之情,并将其与当年中国人崇拜毛主席相提并论。经历过领袖崇拜的中国人一看到有人热爱领袖,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依我看,他们是把两个表像似乎有那么些类似,实质却有巨大差别的事混为一谈,看问题肤浅了些。那么红卫兵对毛主席的热爱与美国年轻人对奥巴马的热爱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是我看到的红卫兵热爱毛主席与美国人热爱奥巴马之不同。
红卫兵对毛主席的热爱是政府造神运动的结果,是由上而下发展制造出来的,美国人对奥巴马的热爱是自发的,是由下而自由兴起的;
红卫兵热爱毛主席时期,红卫兵所能接触到的媒介把毛主席描绘成光芒四射的红太阳,美国人热爱奥巴马时期,美国人所处的媒介对奥巴马批评多于支持;
红卫兵热爱的毛主席长相丑陋,举止土气,一副土匪的样子,美国人热爱的奥巴马又英俊又酷又会演讲,像个电影明星;
红卫兵热爱毛主席是因为毛主席是高高在上权力无边的皇帝,当皇帝在先,受热爱在后,而奥巴马则是先受到人民的爱戴,才被选为总统。
其实美国人对奥巴马的追随就像影迷们追随电影明星一样,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当然选领袖把酷把明星气质当成一个考虑因素不是最聪明的举动,因此说美国人尤其是年轻人有时做事不那么聪明不为过。但美国人的不聪明比起红卫兵的傻来远远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当年红卫兵见到毛主席晕过去的时候,毛主席已经犯下了很多滔天大罪:反右引蛇出洞迫害了一大批正直的知识分子;大跃进犯大错,证明毛主席是个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能力判断的蠢货,导致三年“自然灾害”,饿死几千万人;打击迫害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党彭德怀刘少奇等等。如果中国当年有美国这样的言论自由,毛主席还能在红卫兵眼里那么像太阳吗?何况当时不只是年轻的红卫兵,那些老汉们不也在日夜想念毛主席吗?而奥巴马呢?自从他决定参加总统竞选的那一刻起,媒介就把他里里外外抖了个遍,当上总统后,更是每一个决策,每一句话都被评论检查批评。确实,现在还太早下结论奥巴马是不是一个伟大的总统,但至少他已经被证明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错的称职领导人,是一个真心愿为美国人民做点事的好人,又那么酷,被年轻人追随一下,没什么大损害。
把红卫兵热爱毛主席与美国年轻人热爱奥巴马等同的另一个可笑之处是,当年中国人谁敢不崇拜毛主席?谁敢不听毛主席的话?如今美国呢?不仅没人强迫美国人热爱奥巴马,不是还有Rush Limbaugh,Glen Beck, Sarah Palin,Birther们之类没事就骂他甚至污蔑他的吗?不是还有那么多共和党参议员众议员法官凡事都和他对着干的吗?而在我日常生活里听到不赞同奥巴马的声音似乎比支持奥巴马的声音还多。当然,克林顿布什当政时,周围人骂总统嘲笑总统的声音也一点不小,骂总统嘲笑总统是美国人的一大业余爱好。
我在网上还读到有中国人对竞选候选人受到选民欢呼雀跃式的欢迎反感,说是跟见到毛主席似的,让我觉得这也许是文化差异,也许是老一代新一代代沟。在美国,政治有一半是娱乐,是要让人民自愿来参加的,不像在中国,政治是严肃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政治大会是强迫人民去参加的。在美国,你要真把竞选聚会搞成庄严肃穆的政治大会,可能几乎就没人愿意来。另外,美国人个性上就比中国人敢爱敢恨,喜欢起人来比大多数中国人热情大胆得多。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奥巴马在夏威夷度假打高尔夫球时,偶遇的路人对他大叫“奥巴马,I love you!”的。我也挺喜欢奥巴马的(作为人,不是作为总统,因为确实没有能力判断他做的决策是否伟大),不过如果我有机会见到奥巴马,我可能既不会吹口哨,也不会尖叫。还记得多年前去听的一场Tina Turner的音乐会上,前排有一个不那么年轻的美国大男人冲着Tina Turner大吼“I love you!”,让当时来美不算太久的我觉得颇为新鲜。好在在美国,不同的人是不同偶像的粉丝,那些脱口秀主持人从自己忠实的观众那里得到的口哨尖叫恐怕一点也不比奥巴马得到的口哨尖叫少,而不是像中国当年那样,亿万人民都崇拜毛主席。而且美国人心中的偶像易变易倒,那些受人崇拜的名人偶像们大多不敢停止进步或无礼嚣张,不像在中国,毛主席都坏事做尽了,人民还忠贞无悔。
据说如今中国人也以对国家领导人昵称“宝宝”,“胡哥”来表达喜爱了,不过美国人对奥巴马的喜爱是自由世界里的真情,而中国人则是在没有选择权的世界里对权力的屈服,是虚假的模仿。在美国,是由喜爱而授予权力,是先喜爱后有权力,喜爱不是因为对方有权力而产生的,而在中国,则是因为对方有权力不允许公开批评不允许选择而被迫去喜爱,去献媚,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红卫兵对毛主席的热爱是政府造神运动的结果,是由上而下发展制造出来的,美国人对奥巴马的热爱是自发的,是由下而自由兴起的;
红卫兵热爱毛主席时期,红卫兵所能接触到的媒介把毛主席描绘成光芒四射的红太阳,美国人热爱奥巴马时期,美国人所处的媒介对奥巴马批评多于支持;
红卫兵热爱的毛主席长相丑陋,举止土气,一副土匪的样子,美国人热爱的奥巴马又英俊又酷又会演讲,像个电影明星;
红卫兵热爱毛主席是因为毛主席是高高在上权力无边的皇帝,当皇帝在先,受热爱在后,而奥巴马则是先受到人民的爱戴,才被选为总统。
其实美国人对奥巴马的追随就像影迷们追随电影明星一样,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当然选领袖把酷把明星气质当成一个考虑因素不是最聪明的举动,因此说美国人尤其是年轻人有时做事不那么聪明不为过。但美国人的不聪明比起红卫兵的傻来远远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当年红卫兵见到毛主席晕过去的时候,毛主席已经犯下了很多滔天大罪:反右引蛇出洞迫害了一大批正直的知识分子;大跃进犯大错,证明毛主席是个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能力判断的蠢货,导致三年“自然灾害”,饿死几千万人;打击迫害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党彭德怀刘少奇等等。如果中国当年有美国这样的言论自由,毛主席还能在红卫兵眼里那么像太阳吗?何况当时不只是年轻的红卫兵,那些老汉们不也在日夜想念毛主席吗?而奥巴马呢?自从他决定参加总统竞选的那一刻起,媒介就把他里里外外抖了个遍,当上总统后,更是每一个决策,每一句话都被评论检查批评。确实,现在还太早下结论奥巴马是不是一个伟大的总统,但至少他已经被证明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错的称职领导人,是一个真心愿为美国人民做点事的好人,又那么酷,被年轻人追随一下,没什么大损害。
把红卫兵热爱毛主席与美国年轻人热爱奥巴马等同的另一个可笑之处是,当年中国人谁敢不崇拜毛主席?谁敢不听毛主席的话?如今美国呢?不仅没人强迫美国人热爱奥巴马,不是还有Rush Limbaugh,Glen Beck, Sarah Palin,Birther们之类没事就骂他甚至污蔑他的吗?不是还有那么多共和党参议员众议员法官凡事都和他对着干的吗?而在我日常生活里听到不赞同奥巴马的声音似乎比支持奥巴马的声音还多。当然,克林顿布什当政时,周围人骂总统嘲笑总统的声音也一点不小,骂总统嘲笑总统是美国人的一大业余爱好。
我在网上还读到有中国人对竞选候选人受到选民欢呼雀跃式的欢迎反感,说是跟见到毛主席似的,让我觉得这也许是文化差异,也许是老一代新一代代沟。在美国,政治有一半是娱乐,是要让人民自愿来参加的,不像在中国,政治是严肃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政治大会是强迫人民去参加的。在美国,你要真把竞选聚会搞成庄严肃穆的政治大会,可能几乎就没人愿意来。另外,美国人个性上就比中国人敢爱敢恨,喜欢起人来比大多数中国人热情大胆得多。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奥巴马在夏威夷度假打高尔夫球时,偶遇的路人对他大叫“奥巴马,I love you!”的。我也挺喜欢奥巴马的(作为人,不是作为总统,因为确实没有能力判断他做的决策是否伟大),不过如果我有机会见到奥巴马,我可能既不会吹口哨,也不会尖叫。还记得多年前去听的一场Tina Turner的音乐会上,前排有一个不那么年轻的美国大男人冲着Tina Turner大吼“I love you!”,让当时来美不算太久的我觉得颇为新鲜。好在在美国,不同的人是不同偶像的粉丝,那些脱口秀主持人从自己忠实的观众那里得到的口哨尖叫恐怕一点也不比奥巴马得到的口哨尖叫少,而不是像中国当年那样,亿万人民都崇拜毛主席。而且美国人心中的偶像易变易倒,那些受人崇拜的名人偶像们大多不敢停止进步或无礼嚣张,不像在中国,毛主席都坏事做尽了,人民还忠贞无悔。
据说如今中国人也以对国家领导人昵称“宝宝”,“胡哥”来表达喜爱了,不过美国人对奥巴马的喜爱是自由世界里的真情,而中国人则是在没有选择权的世界里对权力的屈服,是虚假的模仿。在美国,是由喜爱而授予权力,是先喜爱后有权力,喜爱不是因为对方有权力而产生的,而在中国,则是因为对方有权力不允许公开批评不允许选择而被迫去喜爱,去献媚,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Monday, January 17, 2011
美国妈妈可以向中国妈妈学些什么?
华裔美国人Amy Chau的“虎妈妈的战歌”一书最近在美国主流媒介和华裔社圈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据说有一家台湾电视台指责Amy Chau做商业炒作,哗众以取宠,并不代表真正的中国妈妈。大多数美国读者对这本书的反应则两极分化,Amazon.com上读者对这本书的打星表上,有45%的读者给了最高星-五课星,33%的读者给了最低星-一颗星,可以说喜欢的非常喜欢,痛恨的极端痛恨。痛恨这本书的人指责Amy Chau式的极端教子方法会给她的孩子带来终身的心理伤害,认为孩子的幸福并不只是来自学术的成功,技巧的掌握,或有一张著名大学的文凭。喜欢这本书的读者则指出这本书只不过是一本自传体回忆录,讲述Amy Chau自己的个人教子经历,并非推荐教子大纲,大家应该带着幽默感去读她的故事,去体会故事背后Amy Chau想要表达的对美国式教育的观点,反思一下美国现代主流教育方式是否在单极方向走得太远了一些。
我没有读过这本书,但听了一段对Amy Chau的采访,同意她想要说明的大多数观点,比如让孩子从小就开始明白现实生活并不像迪斯尼世界那样浪漫,幸福来自辛勤工作;父母应该对孩子高要求,应该督促孩子尽其最大努力,因为孩子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有多大潜能;孩子需要通过刻苦努力来挣得称赞或奖杯;父母有时必须直言告诉孩子残酷的现实等等。
大多数美国人总是说美国教育的最大长处是开发了孩子们的创造性,我个人觉得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美国教育的最大长处在于教会了学生们做独立思考。相比中国式教育看重知道什么,美国式教育更看重怎样思考。知道什么在中国社会非常受重视,一个博学,通晓中外历史的人常常受到人们的敬佩;乡下人到了城里,不知道城里规则,会成为被城里人嘲笑看不起的缘由;海外人回去,知道很多外面世界的事,也会引来羡慕的眼光。在我看来,知道什么在中国文化里被捧得过高,中国能培养出高分数的学生,能培养出称职又勤勉的平凡工作者,却培养不出优秀的领导者,优秀的社会精英,以及优秀的创新者。中国式教育过于注重灌输,过于看重知道什么,而几乎完全忽视了教育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关于这一点我在“中国文科教育的误失”一文中已经作过阐述。中国教育需要改革,中国需要从美国式教育中学习,是很多中国人,中国父母的共识,很多中国教育工作者,中国父母也已经做了大量研究思考,虽然很难说中国到目前为止在这方面有了多大改善,但这不是我今天想要谈的话题。我今天想要谈的是我眼里的美国式教育的缺陷,以及美国妈妈可以从中国妈妈那里学习些什么,换句话说就是,美国教育可以向中国式教育学些什么?
依我看,当代美国式教育与中国式教育相比,走了另一个极端,过于强调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而忽视了让学生知道什么,忽视了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我推崇美国教育使学生学会了独立思考这一点,但对被美国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引以为自豪的“开发学生的创造性”这一点,我认为被抬得过高了。据说有些美国人指责“No Child Left Behind”项目压抑了孩子的创造性,听了让我颇不以为然,为什么把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当成是至高无上的教学目的?像东方式教育那样对学生过多地灌输固然过头,但也不能走另一个极端。一个社会里的成员中,能够真正成为创新者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不过是平凡的普通人,需要有兴趣也有能力做好平凡的工作。一个教育体系应该能够将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而不是只创造少数精英。再说,让学生刻苦努力,扎扎实实地学习基本知识,只要不过头,并不会使学生失去创造性,那些优秀的精英优秀的创新者难道都是学术不成功,成天玩乐的孩子长成的吗?我看未必。
另外,我认为美国式教育方式过于看重让学生有乐趣(having fun),忽视了从小培养学生勤勉刻苦的习惯。生活并不总是有乐趣的,有时生活的乐趣来自于刻苦勤勉所换来的成功,这个道理已经渐渐在现代美国人中丢失。如今美国中年和青年一代工作者与再老一代美国人相比大多懒惰,没有耐心恒心做乏味单调的平凡工作,没有能力做需要科学技术需要基本知识的工作。虽然很多现代新发明是美国人创造出来的,但却难以给美国带来足够大的工作市场,难以使美国普通人受益,因为在美国很难找到足够多的称职工作者。对那些认为孩子的幸福高于学术的成功或著名大学的文凭的父母们,虽然我原则上也同意这一观点,但关键是不要把学术成功和进著名大学与孩子的幸福对立起来。如果父母不从小督促孩子养成勤勉的习惯,不努力发掘孩子的最大潜力,只让他(她)成天快快乐乐轻轻松松随心所欲地过日子,孩子长大了,什么事都做不好,找不到自己擅长的工作,他(她)也未必幸福。
我信奉“中庸之道”,就是任何事都要适度,不要走过头。我认为美国现代教育在强调开发学生的创造性上,在强调让学生轻松有乐趣上,走过了头。相信有些美国父母也有类似感受,有一位美国妈妈说到:虽然我不同意Amy Chau的极端教子方法,但当我看到自己懒惰的女儿,做了一小回儿作业就要休息放松,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感觉。
我没有读过这本书,但听了一段对Amy Chau的采访,同意她想要说明的大多数观点,比如让孩子从小就开始明白现实生活并不像迪斯尼世界那样浪漫,幸福来自辛勤工作;父母应该对孩子高要求,应该督促孩子尽其最大努力,因为孩子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有多大潜能;孩子需要通过刻苦努力来挣得称赞或奖杯;父母有时必须直言告诉孩子残酷的现实等等。
大多数美国人总是说美国教育的最大长处是开发了孩子们的创造性,我个人觉得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美国教育的最大长处在于教会了学生们做独立思考。相比中国式教育看重知道什么,美国式教育更看重怎样思考。知道什么在中国社会非常受重视,一个博学,通晓中外历史的人常常受到人们的敬佩;乡下人到了城里,不知道城里规则,会成为被城里人嘲笑看不起的缘由;海外人回去,知道很多外面世界的事,也会引来羡慕的眼光。在我看来,知道什么在中国文化里被捧得过高,中国能培养出高分数的学生,能培养出称职又勤勉的平凡工作者,却培养不出优秀的领导者,优秀的社会精英,以及优秀的创新者。中国式教育过于注重灌输,过于看重知道什么,而几乎完全忽视了教育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关于这一点我在“中国文科教育的误失”一文中已经作过阐述。中国教育需要改革,中国需要从美国式教育中学习,是很多中国人,中国父母的共识,很多中国教育工作者,中国父母也已经做了大量研究思考,虽然很难说中国到目前为止在这方面有了多大改善,但这不是我今天想要谈的话题。我今天想要谈的是我眼里的美国式教育的缺陷,以及美国妈妈可以从中国妈妈那里学习些什么,换句话说就是,美国教育可以向中国式教育学些什么?
依我看,当代美国式教育与中国式教育相比,走了另一个极端,过于强调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而忽视了让学生知道什么,忽视了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我推崇美国教育使学生学会了独立思考这一点,但对被美国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引以为自豪的“开发学生的创造性”这一点,我认为被抬得过高了。据说有些美国人指责“No Child Left Behind”项目压抑了孩子的创造性,听了让我颇不以为然,为什么把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当成是至高无上的教学目的?像东方式教育那样对学生过多地灌输固然过头,但也不能走另一个极端。一个社会里的成员中,能够真正成为创新者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不过是平凡的普通人,需要有兴趣也有能力做好平凡的工作。一个教育体系应该能够将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而不是只创造少数精英。再说,让学生刻苦努力,扎扎实实地学习基本知识,只要不过头,并不会使学生失去创造性,那些优秀的精英优秀的创新者难道都是学术不成功,成天玩乐的孩子长成的吗?我看未必。
另外,我认为美国式教育方式过于看重让学生有乐趣(having fun),忽视了从小培养学生勤勉刻苦的习惯。生活并不总是有乐趣的,有时生活的乐趣来自于刻苦勤勉所换来的成功,这个道理已经渐渐在现代美国人中丢失。如今美国中年和青年一代工作者与再老一代美国人相比大多懒惰,没有耐心恒心做乏味单调的平凡工作,没有能力做需要科学技术需要基本知识的工作。虽然很多现代新发明是美国人创造出来的,但却难以给美国带来足够大的工作市场,难以使美国普通人受益,因为在美国很难找到足够多的称职工作者。对那些认为孩子的幸福高于学术的成功或著名大学的文凭的父母们,虽然我原则上也同意这一观点,但关键是不要把学术成功和进著名大学与孩子的幸福对立起来。如果父母不从小督促孩子养成勤勉的习惯,不努力发掘孩子的最大潜力,只让他(她)成天快快乐乐轻轻松松随心所欲地过日子,孩子长大了,什么事都做不好,找不到自己擅长的工作,他(她)也未必幸福。
我信奉“中庸之道”,就是任何事都要适度,不要走过头。我认为美国现代教育在强调开发学生的创造性上,在强调让学生轻松有乐趣上,走过了头。相信有些美国父母也有类似感受,有一位美国妈妈说到:虽然我不同意Amy Chau的极端教子方法,但当我看到自己懒惰的女儿,做了一小回儿作业就要休息放松,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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